第一步:企業注銷時,如果未分配利潤是虧損,也就是未分配利潤在借方,或資產負債表上未分配利潤為負數,這些種情況無需處理。
第二步:如果注銷時,未分分配利潤是盈利,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,比如:當年未分配利潤盈利50萬,以前年度虧損30萬,則先彌補30萬虧損。
第三步:彌補虧損后,如果還有盈利,則先繳納企業所得稅。接上,彌補虧損后還有20萬,則還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0*25%=5萬。
第四步:繳納企業所得稅后,剩余部分分配給股東,接上,繳納企業所得稅后,剩余15萬,假如有2個股東分別出資比例為50%,則分別分得利潤7.5萬。
第五步:給股東分配股利時,還需要為股東分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=7.5*0.2=1.5萬,扣去個人所得稅,最后實付款=6萬。
第六步:計算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,做好相應的賬務處理,并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稅。